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科学技术普及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25-04-28 15:58:48 浏览数:49

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做好2025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普及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科学技术普及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苏科协发〔2025〕52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对象

申报人应符合《江苏省科学技术普及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规定的申报范围:

(一)在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科学技术普及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省就业的自由职业科学技术普及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我省就业、从事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和高等学校、中小学教师序列人员不得申报省科学技术普及专业职称评审。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

二、申报评审政策

专业技术人才申报省科学技术普及专业职称评审,应按照国家、我省有关职称政策规定精神以及《江苏省科学技术普及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3〕34号)要求执行。

(一)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

(二)海外归国人员、党政机关交流或部队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从事科学技术普及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普及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要求的专业技术能力和工作业绩并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直接申报相应层级职称评审,其在原单位取得的相关工作业绩与成果视为专业技术业绩成果。

(三)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列为职称评审的重要条件,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申报方式

省科学技术普及专业职称申报采取线上填报、线下同步提交纸质材料的方式进行。具体申报网址及相关要求详见《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科学技术普及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附件)。

线上申报时间:个人申报截止2025年5月30日18:00,单位审核截止2025年6月20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5年7月11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50号省科协506室86670826(邮编:210024)。

联系电话:025—86670826、86670827(政策咨询)

                      025—83236190(省人社厅委托评审)

电子邮箱:jskpzc@vip.163.com

 

附件:1.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科学技术普及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2.科学技术普及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情况简介表

              3.申报科学技术普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汇总表

              4.申报材料袋封面

              5.申报材料附件目录

              6.职称评审费缴费须知

 

 

江苏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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