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对象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3-10-13 18:13:52 浏览数:807

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为加强高水平人才队伍建设,拓展培养举荐青年科技人才渠道,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省级学会资助对象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苏科协发〔2023〕148号)要求,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拟开展资助对象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2023年度拟自筹经费资助培养对象5名,每人资助2万元人民币,培养时间为2年,鼓励资助对象所在单位给予相应配套资助。

二、申报人员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和优秀的学风、学术道德;

(二)江苏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会员;

(三)具有较好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能力、良好的科研潜质,学术技术水平在省内基础教育、科技教育中具备一定优势;

(四)具有中国国籍、在苏工作、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参加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的科学普及、学术交流、课题研究、建言献策等活动;

(六)按要求完成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布置的有关工作;

(七)曾入选过本托举工程、已经入选国家或省级人才培养工程(计划)并获得资金资助的青年科技人才一般不作为资助对象人选。

三、申报推荐程序
  单位推荐与个人申报相结合。坚持重条件质量、看发展潜力,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施。
  (一)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向我会提出申请,提交《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附件2)及相关附件材料;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以书面形式同意其申报托举工程,并对其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把关,加盖单位公章;
  (三)我会组织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和人选公示,经常务理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报省科协;
  (四)省科协审核通过后,公布资助对象名单;

(五)我会与资助对象签订资助合同书,拨付资助经费;

(六)联系资助对象所在单位,建立科研平台或联合培养机制,为资助对象的成长提供条件。

四、报送材料内容和要求

自行下载并填写《申报表》,本人签字、同行专家评议签字、所在单位盖章后,扫描成PDF文件(非图片格式)。

电子材料请于2023年10月23日前发送至邮箱jsstem@126.com,逾期不再接收。

申报人纸质材料请于2023年10月25日前报送至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 

须报送的纸质材料有:

1.《申报表》一式5份,签字盖章;

2.附件材料1份(可装订成册),包括:申报人重要科技奖项获奖证书材料复印件;所参与的科研活动及所取得的成果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3.保密审查证明1份,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伊真,17621299035

寄送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77-1号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科研楼4楼

 

附件:1、关于开展2023年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省级学会资助对象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申报表(样表)



江苏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

                         2023年10月12日


关于开展2023年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对象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