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人工智能教育共建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人工智能全学段教育和全社会通识教育”的决策部署和相关要求,根据《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和教育部等五部门《“人工智能+教育”行动计划》(教科信〔2026〕1号)部署,按照省教育厅《人工智能赋能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苏教高〔2025〕1号)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协会在专家、课程、赛事、培训等方面的平台优势,推动人工智能进校园、进课堂、进人才培养体系,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普通本科院校开展人工智能教育共建单位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江苏省内普通本科院校。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重视人工智能教育人才培养,具备开展教学、科普、培训和实践所需的师资、场地、设备和组织保障;
(二)能按共建要求积极参与相关活动,承诺履行共建协议约定的义务;
(三)办学行为规范,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用良好。
(四)共建期内积极组织参与江苏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主办的江苏省青年人工智能竞赛。
三、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单位须填写《江苏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人工智能教育共建单位申报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含人工智能相关专业设置、师资队伍、教学设施、已有成果等;
(二)共建工作计划,含拟合作方向、三年总体设想及年度目标。
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
四、申报与评审程序
(一)单位申报。各高校结合本校实际自愿申报,请各高校将《申报表》及附件材料报送至协会人工智能专业委员会(纸质版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电子版一份)。
(二)材料初审。由人工智能专业委员会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材料不完备或不符合条件的,通知其限期补充或退回。
(三)专家评审。通过初审的单位,由协会组织专家组进行综合评审。评审重点包括:人工智能教育基础条件、师资力量、资源保障能力、共建计划的可行性与创新性。
(四)公示签约。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在共建单位设立“江苏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人工智能共建单位”,双方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合作期限为3年。协议期满前3个月,双方书面确认无异议的,自动续期3年,以此类推。
五、共建支持
(一)共建单位获批后,双方围绕人才培养与培训、主题沙龙活动、科普专家进校园、课程体系建设、资源优先支持等领域开展合作,共建单位优先享有省级专家资源、项目资源、赛事资源和培训资源的对接支持。
(二)共建单位需按照协议要求落实各项共建任务。协议实施期间,如出现违反协议约定或相关规定的情况,合作方可取消共建资格、终止合作关系。
六、工作要求
(一)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将申报工作与学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师资发展和科普服务有机结合,择优推荐、如实申报。
(二)申报单位要坚持以建促用,围绕共建内容细化年度安排,确保共建工作落地见效、常态长效。
(三)江苏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人工智能专业委员会要加强统筹协调和跟踪服务,及时研究解决共建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联系人:协会 刘老师 025-86670701
专委会孙老师 18552215679
江苏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
2026年10月19日




